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45.⑸这一切是由脱离其高层的最低属灵层造成的。第三部分已说明:属灵成分从灵界太阳通过三个层级流下来,直至自然界的最低成分,这三个层级被称为属天层、属灵层和属世层;这三个层级自创造时,因而自出生时就在人里面,它们照着人的生活被打开;如果属天层,也就是最高和最内层被打开,人就变得属天;如果属灵层,也就是中间层被打开,人就变得属灵;但是,如果只有属世层,也就是最低和最外层被打开,人就变得属世。人若变成纯属世的,就只热爱肉体和世俗事物;并且他热爱这些东西到何等程度,就不热爱属天和属灵事物,不仰望主,并变得邪恶到何等程度。由此明显可知,被称为属灵-属世层的最低属灵层,能与它的高层分离,并且在由地狱构成的人里面是分离的。这最低的属灵层本身无法与它的高层分离,并朝地狱的方向观看;它也无法在地上的动物或物质里面如此分离并朝地狱的方向观看;它只能在人里面如此分离。
由此可知,正是脱离其高层的这最低属灵层,如存在于地狱里的人里面的那种,造成了上述地上的那些恶用。地上的有害物起源于人,因而起源于地狱,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所描述的迦南地的状态推断出来。当以色列人照诫命生活时,那地的出产就增多,牛羊群也是。但当他们违背诫命生活时,那地就贫瘠,如圣言所说的,被诅咒了;它产出的不再是庄稼,而是荆棘,他们的牛羊群流产,野兽侵袭。这一点也可从埃及的蝗虫、青蛙和虱子推断出来。
41.不过,由于这与表象相反,所以若不加以证明,恐怕难以令人信服;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,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。人有五种外在感觉,就是触觉、味觉、嗅觉、听觉、视觉。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,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。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,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,它们才是主体;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。味觉也一样;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;舌头是主体。嗅觉同样如此;众所周知,气味影响鼻孔,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,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。听觉同理,它似乎出自声源,但实际上在耳中,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;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。
视觉也是如此,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,视觉似乎在那里,但实际上在眼睛里,眼睛才是主体,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。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,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,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。由此明显可知,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,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,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。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;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,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。
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,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,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,无论之前还是之后,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。由此可知,视觉、听觉、嗅觉、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,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,它们就是器官本身;当器官受到影响时,感觉便产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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